来源:许昌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9日
内容导读: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申请、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近年来,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满足百姓创业需求,各地方都纷纷推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帮助人们更快更方便的贷到款。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申请、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通知》明确规定,凡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到河南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从事或正在从事的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诚实守信,有一定偿还能力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符合上述条件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合法经营和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吸纳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均可申请小额贷款。
贷款按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愿申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初审推荐、担保机构审核承诺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审批发放贷款的程序进行。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女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小额担保贷款的,可随其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的增加,继续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说,《通知》的出台,是支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现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鼓励、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将发挥积极作用。我市近期将出台进一步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