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
内容导读: 2011年,为进一步提高吉林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涉农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开发性金融强国力 中小微贷款助三农
2011年,为进一步提高吉林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涉农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开行)通过与省工信厅、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及省内20多家担保机构密切合作,以种植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为突破口,支持了吉林省平安种业、吉林吉大化肥、吉林省精气神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00余家省内涉农中小微型企业,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4127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吉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目前拥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4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69家,全年龙头企业转移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50余万人,农业产业化经营已辐射带动农户248万户。涉农企业的良好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就业、繁荣农村经济、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发挥了重要的推动意义。
尽管我省农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涉农企业,尤其是涉农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三农”经济发展的瓶颈。当前,多数涉农企业均处在发展扩张阶段,急需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扩大原料基地建设。而原料采购资金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投资回收又呈现分散性和长期性特点,涉农企业因资金链不连续导致融资需求非常迫切。与之相矛盾的是,大部分涉农企业均存在抵御风险能力较差、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等问题,银企金融对接严重不匹配:一是营业收入500万元(含)至20000万元的中型涉农企业,有一定的融资渠道,但获得资金总量不足;二是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小微型涉农企业,缺乏有效融资渠道,融资困难。
省开行积极贯彻执行总行党委关于支持“三农”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以实现“人人享有平等融资权”为目标,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为不同层次、不同发展阶段涉农企业量身定制出一系列贷款产品。一是,与省内各级担保公司合作,针对中型涉农企业创新融资模式及担保方式,扩大反担保物范围,将企业股权、应收账款和一些存货产品(如玉米、种子等)作为有效资产用于反担保抵质押,再由担保公司向省开行提供担保,构筑担保公司与企业成为紧密相连的风险和利益共同体,使中型涉农企业符合银行的贷款标准,打通其融资瓶颈。二是,积极与省工信厅、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及省内20多家担保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组织优势、担保公司增信优势与开行资金优势,建立健全“融资平台”+“协会、园区+三级风险分担机制+ 贴息激励机制+止损机制”的运作模式,解决小微涉农企业因抵押手续不全、抵押资产不足或无抵押资产导致的融资困难。
上述贷款产品的实践研发,有效破解了各层次涉农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为促进我省涉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下一步,省开行将继续加强与省工信厅、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及省内各级担保公司的合作,切实履行“政府热点、雪中送炭”的社会责任,根据全省地域特色不同,成产业、成地区、成系统地批量支持吉林省涉农中小微企业,大力促进“十二五”时期我省农业产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