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妇联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8日
内容导读: 近日,对于全旗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妇女小额财政贷款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主要是到今年所涉及贷款的9个乡镇街道,方式主要是通过走访和座谈会方式,听取了各乡镇分管领导、妇联干部、村干部、贷款户等各方面人对于贷款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并结合旗妇联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近日,对于全旗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妇女小额财政贷款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主要是到今年所涉及贷款的9个乡镇街道,方式主要是通过走访和座谈会方式,听取了各乡镇分管领导、妇联干部、村干部、贷款户等各方面人对于贷款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并结合旗妇联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旗妇联自2010年起开展小额贷款工作,截止2013年7月,全旗累计自筹担保金1540万元,发放两年期财政全额贴息贷款7700万元,获得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约1500万元,扶持全旗39个项目村、2个协会和1919名妇女及家庭创业增收。
一、主要做法
(一)积极协调,通力配合,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结合2009年,国家财政部、全国妇联等《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的下发,喀喇沁旗妇联超前工作,主动作为,2010年5月份,在旗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就业、信用、财政等部门的配合下,在全市率先启动实施了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召开了“全旗妇女创业就业暨小额担保贷款推进会”和相关部门协调会,制定下发了《喀喇沁旗妇联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方案》,成立了“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妇联工作站”,当年,喀喇沁旗被确定为全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示范旗。在全旗初步建立了“多方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措施到位,有序推进,保障工作规范运行
为确保小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旗妇联从基层抓起,从细节入手,提出了“四清”要求,即对借款妇女家庭情况清、贷款项目清、贷款数额清、还贷能力清。在宣传中,将实施小额贷款工作的目的、意义、贷款条件及程序、妇联干部的联系方式等印制成宣传单下发。在审核中,对每个申请人都要进店入户实地调查。在培训中,把诚信教育和用款事宜作为重点,与申请贷款人签订借款协议和诚信协议承诺书。在管理中,注重“一户一档”,并与项目村所在乡镇街道一把手签订协议书,建立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推行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在实施中,紧紧围绕全旗争创“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旗”等中心工作,结合“巾帼示范村”、 妇女互助小组和“妇女之家”建设,本着“扩大规模、城乡兼顾、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扶持“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由妇女牵头及妇女就业相对集中的企业为重点,结合各乡镇街道党委意见下达全旗“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其中贷款的70%用于农村妇女发展种养殖业,重点扶持蔬菜、中药材、花卉、食用菌、山葡萄及养牛、养羊等农牧业产业。30%用于城镇个体工商企业,重点扶持以锦山大厦为主的商贸和以锦山城区为主的餐饮等三产服务业。几年来,贷款运行良好,到期还款率达到100%。
二、工作成效
(一)各级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提升
工作的实施,使妇联组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使妇联干部参与经济建设和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不断提高,增强了妇女对妇联组织的认同感、信任感,社会反响很大,评价很好。
(二)城乡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
工作的实施,为妇女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破解了资金瓶颈问题。特别是借款人必须是女性,营业执照必须是以女方姓名注册登记等贷款条件,无形中赋予了妇女更多的自主权、决策权和话语权,提高了她们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专门针对妇女的借款政策,克服了以往妇女创业中的等、靠、要的思想。市场经济意识和效益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妇女学习掌握技术、发奋创业的热情。
(三)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
工作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广大城乡妇女创业就业,为她们带来良好收益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较为严重的留守妇女、儿童问题,实施项目过程中也把党和政府的温暖惠予这个群体,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促进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虚功实做,夯实了党的妇女群众工作基础。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担保基金筹措难度加大
担保金是群众获取贴息贷款的前置条件,上面贷款规模都是按1:5比例安排。近几年来,喀旗妇联开展此项活动都是按1:5(即借5万元钱,提前交1万元担保金,旗妇联将担保金存入鼎新担保公司,贷款期满后再将担保金退还给贷款人)群众自筹担保金,一旦发生不良贷款,自治区将从全旗担保金中抵扣,如果发生一笔不良贷款以5万元计,扣担保金就涉及4户贷款户到期还款后,担保金不能及时返回,旗妇联及各乡镇妇联没有垫付周转能力,存在不稳定因素。另外,这种群众自筹担保金的方式,已经有文件要求不允许(在2013年3月26日自治区妇联、财政厅、农村信用联社联合下发的内妇发{2013}5号文件中却明确提出:“确保担保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坚决杜绝向贷款申请人收取担保金的行为。”)这就需要地方财政部门将担保基金纳入地方预算,按时予以划拨,但受地方财力所限,很难给予资金的支持,使全旗担保金筹措难度加大,没有担保金,贷款使不上,国家贴息的好政策我旗广大妇女及家庭就享受不到。
(二)贴息资金垫付压力加大
2012年喀喇沁旗财政局按季足额垫付贴息资金,解决了上级财政贴息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关键性问题,确保了整体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但随着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垫付资金会愈来愈多,财政压力也会越来越大。以2012年为例,全年发放贷款2300万元,旗财政共垫付贴息资金大约200万元,如果2013年按照计划发放4000万元计算的话,财政需垫付贴息资金大约400万元,加上2012年发放的2300万元需继续垫付的200万元,2013年度,财政需垫付的贴息资金总额将达到600万元左右。如果上级财政不能及时拨付,当地财政垫付压力太大,影响财政工作正常运转。
(三)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
小额贷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大,而层级妇联组织开展此项工作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工作全凭热情和责任心,有些妇联干部还要自己垫付电话费、打车费,整个工作的付出和回报不成比例,这样不利于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四)项目村和贷款人选择方面存在问题
由于这个项目贷款借贷门槛低,上面没有特别细的可操作的选户或产业扶持标准,这就需要具体到乡镇、街道及项目村有可操作的基本框架,但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上面给落实贷款的时间短,项目落实各村都没有落实的经验等问题,出现在项目村和贷款户选择时存在问题,有的成了各级领导为人和安抚上访群众的礼物,有的怕得罪人,不坚持原则,成了你有我有大家有,还出现抓阄决定,使资金过于分散。这些事虽少,但对于项目实施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五)存在与贷款部门协调沟通不到位问题
工作开展几年来,项目贷款的借贷银行都是信用社,旗级与各乡镇的妇联与信用社的协调沟通多数都是通过电话,在工作流程上没有文件或具体要求及安排。所以在贷款放贷过程中,存在各地标准、说法、条件时间等不一致情况。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思考
(一)努力打造“一把手”工程
工作开展几年来,只限于妇联组织的小打小闹,妇联组织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对于开展这项工作就好比小马拉大车,力不从心。从全国、全区各地的先进经验看,应将工作纳入全旗经济社会总体盘子,扩大贷款规模,使这项惠民政策做到应享尽享,使工作有必要的保障和后劲,形成在旗委、旗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妇联牵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多渠道增加担保基金
为确保这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按照上级要求由财政部门将担保基金纳入财政预算,但由于我旗实际情况,单独依靠旗级财政无法满足担保基金的投入需求,应该采取政府筹集(层级财政、各涉农项目资金)和社会筹集(合作社、社会资金等),正如我旗所提出的杠杆式扶贫思路,将扶贫金等做为担保金,1:5争取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帮助具备贷款条件的城乡妇女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实现应贷尽贷。
(三)确保贴息资金及时到位
进一步加大向上级妇联组织反馈力度,建议采取提前要求各旗县区上报贷款计划及贴息额度等措施,提前将贴息资金划拨到位,从源头上解决各旗县区贴息资金垫付难问题。
(四)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
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量大,面广,应该配备专门的人员,层级妇联都应有专项的工作经费,这样才能保证这项惠民工作有序推进。(经费及上级这项工作的奖励费用上级文件也有规定[2009]613号文件)。
(五)最大限度降低贷款风险
我们将把妇女小额贷款的规范和管理作为工作重点,继续推行妇女创业贷款与商业保险有机结合的做法。突出加强群众诚信教育和引导,构筑良好的旗域诚信体系。同时对全旗妇女创业贷款工作实施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为上级妇联和旗委决策提供依据,并着力做好贷款风险评估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选村及选人方面可推行村领导,能人打欠条、签协议、担保承诺书担保方式如西桥镇忙牛营子村。推行企业+产业+农户方式,如小牛群镇八里庄村。推行按产业带扶持方式,如王爷府镇沿s206公路蔬菜产业带模式。
在与信用部门沟通方面,要做到一方面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一方面要制定具体的针对这项贷款的工作流程及要求,使全旗一盘棋,工作更加顺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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