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0日
内容导读: 为全面掌握城乡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体系,4月1日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开展城乡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
为全面掌握城乡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体系,4月1日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开展城乡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
“不过,很多大学毕业生都没行动起来,主动登记的人很少。”长沙市就业服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长沙市政府正在考虑出台更有力、更具个性化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措施,可在进行摸底登记时犯了难,4月1日到现在,仅有百余人作了登记。
长沙着手建“离校未就业及困难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数据库”
2010年至2012年,长沙市籍高校毕业生有10万余人,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成了难题。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长沙有意出台更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长沙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向精细化和个性化发展。
“出台新的政策的前提是,必须有可靠的调查数据作为参考。”长沙市就业服务局介绍,长沙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了一项专门的课题研究,并着手建立长沙市“离校未就业及困难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数据库”,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具体问题,以及不同类型困难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因此,希望近三年内离校且仍未就业的大学生抓紧去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申请登记,登记的数据将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该课题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研究: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各类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构成情况、就业困难的原因、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以及针对各类型困难毕业生的个性化援助措施。
登记后在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可获个性化重点扶持
此次登记调查对象主要包括: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0年至2012年离校,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高考前为长沙户籍且已迁回长沙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2010年至2012年离校,家庭经济困难或自身就业困难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高考前为长沙户籍且已迁回长沙市),具体包括6类:家庭经济困难,正在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家庭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变故致贫,且大学在读期间或择业期内享受民政部门“临时救助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读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毕业后按期还款,信用良好的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我们希望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都能尽快去进行登记,既有助于政府决策,自己也能享受到更优质的就业服务。”长沙市就业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专门的软件对已经登记的毕业生进行一对一的跟踪服务,在小额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提供更好、更具个性化的扶持。
按照计划,2013年4月1日至4月19日为登记时间,离校未就业及困难高校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申请登记,填写登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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