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哈尔滨银行与县妇联工作人员来到福利镇先锋村,为先锋村棚室果蔬种植妇女发放小额贴息
贷款400万元,受益妇女84人。
2014年,按照黑财际金[2013]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2014年度的“妇小贷”贴息负担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调整为中央、省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承担贴息资金的75%,省级财政部门承担贴息资金的12.5%,市、县级财政部门承担贴息资金的12.5%。
集贤县接此通知后,县妇联对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需求进行再调研、再分析、再整理,对急需资金的巾帼合作社和创业妇女的还款能力和创业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最终确定了放贷额度。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按照“老贷款老政策、新贷款新政策”的原则,确保贴息政策变更后相关工作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开展。2014年,集贤县在县级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县级财政承担贴息资金的12.5%,确保贷款妇女继续享受全额贴息政策,为创业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