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潍坊频道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9日
内容导读: 记者从潍坊市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潍坊将从多方面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多项政策支持创业。
记者从潍坊市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潍坊将从多方面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多项政策支持创业。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七类人员,在我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即将就业人员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每人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自2014年起,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省级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50元/人、400元/人、450元/人,按照省里要求,市级再分别给予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补助300元/人。
2014年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重点是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回归创业人员、科研院校及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退伍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及其他初始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在享受省级每培训一人补助800元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再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参加培训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身份类别证明资料,到当地的社区(村居)、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报名,选择培训专业,填报培训报名表。基层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将报名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至当地的就业培训主管部门,就业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培训人员的需求和自身情况,本着方便、高效的原则安排其到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有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者也可直接到相应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新创业注册公司费用可免除
费用免除。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同级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依法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
税收优惠。创业者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下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植养殖业的,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创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不低于1万元
对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的小微企业可向企业注册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名单及其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 (单)、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相关资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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