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7日
内容导读: 企业贷款融资难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大部分企业都是由于缺少抵押物和有效担保而被银行拒之门外,国家不断要求银行降低门槛,但企业自身的问题也不小,很多企业的风险不小,让银行不敢贷款给他,近日,广东省出台新规,今后,企业拖欠员工薪水或欠缴社保费用,将不能贷款。
企业贷款融资难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大部分企业都是由于缺少抵押物和有效担保而被银行拒之门外,国家不断要求银行降低门槛,但企业自身的问题也不小,很多企业的风险不小,让银行不敢贷款给他,近日,广东省出台新规,今后,企业拖欠员工薪水或欠缴社保费用,将不能贷款。
昨日,广东省人社厅对新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称“新条例”)进行了解读,该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起实施,旧条例同时废止。
据了解,新条例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预警监控专章,多方位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预防监管。除了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并保存各项用工管理台账外,还将对用人单位用工守法诚信档案制度及重大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姓名、基本违法事实、处理结果等。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直接和用人单位的投资行为相连接。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审查用人单位承接投资、参加政府采购等申请时,应当将用人单位三年内是否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记录作为参考。”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今后发生了欠薪、欠缴社保费用等违反劳动保障的行为,将影响其3年内承接投资和参加政府采购。
上述的违法信息,还将录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银行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今后有欠薪的用人单位将很难获得银行贷款。
新条例还加大了处罚力度,涉嫌欠薪逃匿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将被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并将受到处罚。
一旦发生欠薪,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者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等情形,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特别是对于累犯。新条例规定,“在一年内又发生同类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