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和讯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6日
内容导读: 10月25日,全国工商联和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签署《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重点支持商圈经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等领域,积极探索通过批发贷款方式合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10月25日,全国工商联和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签署《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重点支持商圈经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等领域,积极探索通过批发贷款方式合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适应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机制和方式,进一步提升为小微企业及民营经济人士提供金融服务的水平,更好地发挥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全国工商联把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的工作思路。2011年以来,相继动员全系统力量开展了中小企业综合性调研和工商联服务引导小型微型企业保生存谋发展专项调研,调研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为营造小微企业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制定和贯彻小微企业的政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至2012年9月底,国开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681亿元,累计创造就业岗位485万个,融资支持了制造业、农、林、牧、渔等近20个行业,惠及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青年、城市下岗职工及农村劳动妇女等各类社会群体。
全国工商联与国家开发银行(简称国开行)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主要合作内容有:
一、共同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制度和机制的创新,探索和推广银企商合作的融资模式。全国工商联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的组织优势和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推动银企商合作平台和合作机制建设以及风险分担机制搭建。国开行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向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推动小微企业进行市场建设、信用建设和现金流建设。国开行分支机构将积极认真受理工商联推荐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按照自身的客户评价体系和评审机制自主决策,加大对工商联会员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二、探索以统贷、转贷等批发贷款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一是探索为商圈经济提供融资服务模式。发挥商圈中管委会、行业商会作用和小微企业集聚的优势,以批发的方式解决商圈内小微企业的零售需求;二是探索为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提供融资服务模式。发挥产业链或产业集群中商会的作用,以整体授信、联保联贷、互保等多种形式,通过商会为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服务;三是探索通过龙头企业为其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模式。由龙头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或者通过应收款抵押、知识产权抵押等多种形式向其产业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四是探索通过支持工商联会员企业为主组建的金融公司间接支持小微企业的模式。发挥金融公司点多面广的优势,通过小额贷款等多种形式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五是进一步推行专门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小额贷款。
三、加强与担保机构合作,发挥担保机构在融资中的重要作用。引入瀚华担保公司等各级工商联推荐的专业性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主要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对工商联推荐会员企业按国开行信贷标准进行筛选;二是对合格的小微企业融资贷款进行担保;三是协助国开行对给予信贷支持的客户进行贷后管理;四是逐步扩大融资担保范围,积极解决会员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五是其他融资相关的服务工作。
四、共同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法规解读、经济和金融方面的培训,在金融形势、产品创新、资信评估、客户营销等方面向企业提供指导。
五、就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及其金融服务等议题共同交流和探讨,通过各自渠道,发布国内外有关小微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