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代商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9日
内容导读: 融资难目前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问题,沈阳市政协委员王健建议:沈阳市政府应该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水平。
融资难目前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问题,沈阳市政协委员王健建议:沈阳市政府应该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水平,尽快出台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奖励办法,以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现状】80%中小企业资金紧张
目前,中小企业已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税收的主要来源,安置就业的主要渠道和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许多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据介绍,我市现有80%左右的中小企业反映资金紧张,融资难仍是制约发展的第一难题。其主要表现在银行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总量及比例偏低。目前,银行贷款仍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2010年,全市中小企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为65.5%,贷款总额为1701亿元,仅占全市贷款总额的28%。据市中小企业局介绍,2010年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总量约7500亿元,资金满足率约23%,大大低于大型企业(据介绍大型企业资金满足率约70%)。
【委员建议】出台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奖励
“市政府应该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尽快出台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奖励办法,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市政协委员王健说。
王健告诉记者:“加强和规范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金融机构把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作为银行自身转变发展方式、盈利模式和改变资产负债结构的有效途径,作为银行业增强核心竞争能力的有效措施。”另外,应明确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奖励工作。据介绍,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要按照这个原则,财政部门对年度中小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增长幅度超过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对余额超增的部分应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王健建议,试点区(县)当年发放中型企业贷款平均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25%(与每年年末基准利率相比)的金融机构,对其当年中型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0%的部分,按1%给予余额奖励。对于试点区(县)当年发放中型企业贷款平均贷款利率上浮超过25%(与每年年末基准利率相比)的金融机构,如果其当年中型企业贷款发放额较去年同比增长超过20%且全年全部贷款数量存贷比(该机构当年新增贷款与当年新增存款的比率)高于70%,财政部门对其当年中型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0%的部分,按1%给余额奖励。对于试点区(县)当年发放小型企业(包括小型企业及微型企业)贷款平均贷款利率上浮超过30%(与每年年末基准利率相比)的金融机构,如果其当年小型企业贷款发放额较去年同比增长超过20%且当年全部贷款增量存贷比(该机构当年新增贷款与当年新增存款的比率)高于70%,财政部门对其当年小型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0%的部分,按1%给余额奖励。
应编制中小企业帮办目录
王健还建议,政府及中小企业局应编制《沈阳市中小企业帮办目录》,并通过新闻媒体专版公布银行与帮办企业结对情况,并建立帮办巡查员制度,有人民银行、金融办、财政局、银监局等部门选派督查人员,分别负责协调、负责各系统的帮办督察工作。结合沈阳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继续以银企洽谈会、金融产品推介会、建立中小企业项目库网站等方式,实施常态化的银企项目对接活动,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