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内容导读: 近年来,为破解小微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问题,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各级监管部门也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扶持力度。
近年来,为破解小微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问题,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各级监管部门也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扶持力度。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作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生力军,适时引进了微小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微贷业务),相继提出微贷业务的发展方向,同时成立专业团队,提出全新的理念、流程与管理模式,出台相关制度办法,以微贷业务金额小、手续简单、方式灵活、放款快捷等特点为广大小微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客户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但随着微贷业务的快速发展,暴露出了其存在的潜在风险,下面,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农村信用社微贷业务风险点及防范措施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农村信用社微贷业务存在的潜在风险
(一)国家政策和行业调控带来的风险。
近几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所占比例愈加增大。按照经济发展规律,无论何种行业都存在着一定的经济周期,如国家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重大回落,将会对农村信用社微贷业务产生较大的冲击和影响。
(二)客户准入及内部管理带来的风险。
首先,微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别于传统信贷业务,对借款人的年龄、经营场所、贷款期限等要求进行了适当放宽,增加了信贷风险。其次是审批权限相对集中,为达到微贷业务“小额速贷”的特点要求,微贷业务往往由本部门的管理小组审批即可,相对于传统信贷业务而言,微贷业务不易在源头上全面发现和控制风险。再次是贷款增量风险,贷款的发放与目标考核、部门人员绩效不同程度的关联关系可能造成微贷业务部门信贷资产的盲目扩张,不利于贷款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抵押物估值及处置带来的风险。
一是由于微贷业务采用客户经理可直接评估抵押物价值的评估方式,由于缺乏科学统一的抵押物评估标准和专业评估能力,在抵押物价值评估过程中,就难免存在少数抵押物估值偏高的情况,从而增加了业务的风险程度。二是缺乏对抵押品的动态监管,贷款发放后未重视抵押物价格波动或重新评估抵押物,导致贷款潜在风险加大。
(四)关联客户审查带来的风险。
微贷业务的客户往往是通过客户经理扫街营销、他人介绍等渠道与农村信用社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间可能存在关联关系,贷款调查时忽略了对借款人关联客户和借款人交易对手的调查,未深刻剖析客户产业链上相关客户的风险,存在行业系统风险。
(五)因客户信息反馈来源滞后带来的风险。
此类风险主要来源于征信系统不能及时反映客户的相关信息,客户经理在发放贷款时不能掌握客户的软信息,比如,客户是否存在跨区域贷款或不良记录等,由于这些“软信息”要从其他渠道来获取且往往获取成本较高,从而导致客户在农村信用社提出融资需求时,农村信用社只能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分析风险。
二、防控微贷业务风险的措施及建议
(一)有效把握放贷节奏,严控政策风险。
农村信用社要有效把握好放贷节奏,控制贷款风险,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需求、可持续运营的小微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保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健康、稳健、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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