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8日
内容导读: 近期,某媒体援引广州黑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先生的投诉称,该公司2010年向渣打银行贷款150万元未成却被收取了4.2万元手续费;此外,马先生在此之前以个人名义向渣打银行贷了一笔44万元的三年期贷款,总计支付利息16万元。
近期,某媒体援引广州黑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先生的投诉称,该公司2010年向渣打银行贷款150万元未成却被收取了4.2万元手续费;此外,马先生在此之前以个人名义向渣打银行贷了一笔44万元的三年期贷款,总计支付利息16万元。
对此,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近日声明,称该行已就客户通过媒体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内部调查,并已经与客户进行了联系,根据该行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此次媒体报道中所涉及的客户,在此之前并未就此次媒体报道中所反映的问题与该行进行过联系或表达过意见。
对于马先生三年期个人贷款年利率达21%的问题,渣打回应称,该行中小企业贷款产品采用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上下浮动或固定利率作为客户的利率定价,“这也是行业的通常做法”。在贷款确认函或相关贷款合同上,该行会明确列出贷款利率,并由客户在相关文件上正式签署,以确认接受贷款利率和相关条款。渣打表示,该笔贷款确认函上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的公司公章。
而关于4.2万元的贷款安排费,渣打表示,该行2012年5月11日前对所有申请贷款客户均会收取此类费用,此后,则已全面取消了小微企业贷款安排费。渣打称,“该客户于2010年10月与我行签订了关于发票融资的贷款合同。贷款额度获批之后,客户按照当时的相关规定缴纳了贷款安排费。此后,虽然我行多次联系该客户,但客户始终未提放款要求。最终我行才得知客户由于从其他途径获得了资金,因而不再需要并放弃使用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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