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
内容导读: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困难,修订了《西安市重点中小微型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在西安开展重点中小微型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困难,修订了《西安市重点中小微型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在西安开展重点中小微型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
记者了解到,助保金管理委员会,由西安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组成助保金管理机构。西安市重点中小微型企业助保金是指经管理委员会审核认定的“重点中小微型企业池”中的企业按其在合作银行获得贷款额度的规定比例自愿缴纳的风险金。企业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同时缴纳助保金。“重点中小微型企业池”是指由西安市中小微型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优质中小微型企业群体。
据了解,申请加入西安市“重点中小微型企业池”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西安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且纳税在西安市,符合西安市产业发展方向,在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净资产300万元(含)以上,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上,年度缴纳税收在20万元(含)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执照和贷款卡有效且通过年审;企业连续盈利2年(含)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业从业年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信用记录良好。
纳入重点中小微型企业助保金贷款“重点中小微型企业池”的企业,按规定缴纳企业助保金,并在取得贷款的同时,该笔贷款正式纳入风险补偿范围。“重点中小微型企业池”中企业的贷款逾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合作银行根据约定及时启动代偿程序,由贷款银行通知管委会,经管委会确认,西安市财政局备案后,由企业缴纳的助保金先行代偿,同时由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委托合作银行)启动债务追偿程序。当企业缴纳的助保金不足代偿时,不足部分由合作银行向西安市财政局提出风险补偿申请,由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和合作银行按各50%的比例负担,当政府(框架协议承诺)风险补偿资金不足时,超出部分风险损失由合作银行自行承担。
多家银行官方授权申请渠道不泄密、审核快、服务全!欢迎访问我爱卡网信用卡在线快速申请通道: //cc.51cred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