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小编: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内容导读: 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如何规定的?
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如何规定的
问: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规定:
一、金融企业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逾期1年以上,经追索无法收回,应依据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分类证明,按下列规定计算确认贷款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一)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应依据向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有关原始追索记录(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之一,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计算确认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二)单户贷款余额超过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应依据有关原始追索记录(应当包括司法追索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计算确认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三)单户贷款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计算确认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我爱卡(www.51credit.com) 是,银行授权信用卡申请合作网站,安全、便捷、高效!申请信用卡请访问我爱卡网在线申请通道://cc.51credit.com/
更多信用卡优惠、服务信息尽在我爱卡客户端 猛戳//www.51credit.com/phone.html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