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山东省通过政策激励、完善担保体系、创新抵押物等措施,积极在银行与民营中小企业之间牵线搭桥,促进双方的合作交流与互信互利,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为引导和鼓励银行业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山东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制定出台了《山东省银行业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奖励暂行办法》,《关于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把中小
企业贷款增幅作为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鼓励各银行机构围绕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协调驻鲁金融监管部门积极推动银行机构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引导银行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风险评估、尽职免责和考核奖励制度,提高银行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担保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融资的难题,山东省不断创新中小企业担保方式,在全国较早开展了企业股权质押贷款业务,陆续开展了商标权、仓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近年来,贷款担保物更是不断丰富,钢结构、船舶、经济林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养殖水面、种植大棚等多种动产、用益物权都纳入了担保物范围。山东还积极引导民营中小企业建立信用共同体、信用联盟、担保商会等,抱团增强信用程度。推动财政状况较好的市县建立“还贷周转金”,为基本面好、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民营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