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我爱卡网 小编:peggy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
内容导读: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民间借贷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必要补充,P2P贷款的产生和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特别是在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背景下,P2P贷款已经是众多中小企业主,尤其是小微企业主融资的重要渠道。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民间借贷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必要补充,P2P贷款的产生和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特别是在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背景下,P2P贷款已经是众多中小企业主,尤其是小微企业主融资的重要渠道。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金融体制的不完善,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不过,P2P贷款中介机构无金融牌照,但发挥了金融机构的中介功能,其撬动的资金量巨大,内在风险不容忽视,为促其规范发展,应考虑如何将其纳入监管的视野中。
近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警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与P2P贷款平台之间建立防火墙,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
业界人士指出,这实际上针对的是近两年不断出现P2P贷款中隐藏的巨大风险。尽管有着生存空间,但是网络借贷要在我国发展还面临许多瓶颈,尤其是其中的诸多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
编者在网络上搜索“网络借贷”,列出的P2P贷款平台中除去银监会指名的人人贷,还有拍拍贷、蚂蚁网、乐融巴巴等网站。这些网站上的“借款列表”中信息显示,贷款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最高的金额可达几十万元,而最高的年利率也到了24%。
业界普遍认为,网络借贷实际上是一种民间借贷的新形式,是小额民间借贷公开化、网络化的表现。据了解,P2P贷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人人贷、拍拍贷为代表的线上模式,借贷双方通过网上竞标方式来实现匹配,另一种是以宜信为代表的P2P信贷理财计划。如同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从全国首家网络贷款平台诞生之初,这种借贷模式就一直伴随着怀疑和争议。由于既缺乏行业规则和准入标准,又缺乏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明确的监管部门,这种模式能够走多远一直被广泛怀疑。
客观地讲,P2P贷款有其合理性和生存的土壤。据了解,在P2P贷款平台上放贷的多为有着闲散资金的市民,把其作为理财的一种方式。当前股市低迷,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表现不佳,楼市里投资性需求被遏制,缺乏理财渠道的不少投资者把目光瞄向了P2P贷款。而借款人多为有着短期周转资金需求的个人。目前大多网络借贷平台经营的还是个人之间的小额拆借,一旦形成规模,个体工商户以及资金紧张的小企业都有可能参与其中。
不过,尽管借款时间快,手续简单,但P2P贷款有着许多显而易见的风险。相对于亲戚朋友之间的拆借,P2P贷款双方都是从未打过交道的陌生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一位信贷人士介绍,贷款的两个基本原则是专款专用和信息对称,P2P贷款虽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其他渠道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但这只是贷款的最基础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这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P2P贷款平台撮合的一般是小额无抵押贷款,这是一种纯粹的信用贷款。银行在放这类贷款时,有着完整的授信评级、信贷管理程序和系统,而且放贷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才能走上信贷岗位。P2P贷款公司也有审核人员,比如人人贷打出“拥有一套科学有效的信用审核标准和方法”的口号,但这只是在模仿银行,实际上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很难达到风险控制的要求。
更重要的一点是,上述银行人士说,“信贷是经营风险的业务,商业银行实际上是凭着自有信誉进行经营。而P2P贷款贷且不说借款人信用如何,借贷平台公司自身信誉也值得商榷。”P2P贷款公司并非用自有资金放贷,而且借贷规则自行制定,很有可能成为非法吸储和高利贷的温床,在目前社会信用体制仍不健全的背景下,放款人背负着很大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
我们看到,P2P贷款平台成立的初衷是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平台公司只相当于一个贷款中介团队。既不吸储、也不放贷,这是其合法经营的底线,但是由于缺乏监管,很容易出现借贷公司通过设计理财产品从放款人手里吸储再倒手放贷的非法集资形式。即使每个放款人的金额较小,如果合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正如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民间借贷中介很容易异变为“地下钱庄”一样,P2P贷款平台也极易从借贷撮合异化为打着理财幌子的吸储和放贷机构,对于这种风险不能不未雨绸缪。
7月21日,号称“中国最严谨网络借贷平台”的哈哈贷发出关闭通告,实际上已经在向公众警示其中的潜在风险。业界人士分析,借款人和放款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竞拍交易,看似类似于淘宝网的网上销售方式,但由于交易的是资金,本质上有不同区别,实质上是一种借贷行为。如果发生了风险,银行有着严格的合法追索程序,比如可以通过申请冻结借款人账户、处置抵押物等渠道来避免损失,但是P2P贷款却缺乏合法的渠道,虽然许多平台公司声称有“专业的高级催收团队”,但很容易形成纠纷和非法事件。
可见,尽管P2P贷款在操作模式理论上有着很大的可行性,也受到许多人的欢迎,但也包含民间借贷的诸多负面效应在其中,还面临网络安全和支付结算系统方面的风险。政府在打击和取缔“地下钱庄”,规范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行为时,对P2P贷款的监管也应跟上。P2P贷款如想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还需在法律法规、行业规则、监管标准等方面进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