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0日
内容导读: 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2012年一季度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通报》,首次集中公布了国内保险消费者投诉的总体情况。
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2012年一季度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通报》,首次集中公布了国内保险消费者投诉的总体情况。其中,对于涉及银保渠道的销售误导投诉,保监会在通报中指出,一季度涉及保险中介机构的销售误导投诉51起,占中介机构投诉的92.73%。
其中,甚为显眼的是,保监会此次点名了一家外资银行,提出有广东消费者投诉该行向贷款客户强行搭售保险。虽然对于保监会的点名批评,该外资银行相关负责人矢口否认,表示不存在类似情况,但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商业银行暗箱操作捆绑搭售行为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值得监管部门重视。
如此前据媒体报道,戴女士在某商业银行申请首套房贷,被告知可以享受7折优惠,但此后始终未见下文,直到3个月后,银行才来电说,若要办理7折房贷,须购买该行代理的某保险公司的一款产品,否则只能享受85折房贷,戴女士对此“无话可说”。显然,这就是一则银行向贷款客户强行搭售保险的典型事例。虽说对于保险,目前国家并无强制性政策,投保与否还是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求意愿来决定,但相关银行这种房贷“捆绑”保险的销售策略,等于直接增加了贷款客户的压力,于银行形象同样无益可言,难免得不偿失。
对于此类现象,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部分银行会灵活操作保单质押业务。有的银行提出以贷款发放为条件,要求客户先买保险,然后将保单拿到银行进行质押;或者银行为客户发放贷款,但要求客户将贷款的部分资金用以购买某款保险,然后通过该款保险进行质押。而通过上述两种行为,银行可以从中获取保险手续费。
不过,早在去年8月,保监会就下发了保监寿险〔2011〕1312号文,明确叫停银行利用贷款人的需求搭售保险的行为。该文指出此做法违反《保险法》规定的投保自愿原则,所销售保险业务并非客户真实需求,贷款到期后退保可能性较大。今年2月,银监会亦针对银行不规范经营展开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七不准”禁止性规定,其中对商业银行提出“不准借贷搭售,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的要求。然而,尽管监管部门明文禁止捆绑搭售,但在个别银行的实际操作中,此类“擦边球”行为仍时有发生。而且,不仅是房贷搭售保险,诸如办理存折须“捆绑”加开银行卡、开卡须“捆绑”开通网银等,实际都属于银行强迫客户进行消费的不规范行为。
其实,作为共生营销的一种形式,捆绑搭售由于能促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牌进行跨行业合作,从而扩大各自的影响力,因此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但如果在生活中,金融消费者也频频在一些银行遭遇变相的捆绑搭售,那么这种现象是需要工商部门来监督?还是应该由金融监管部门来予以制止?确实值得好好探究。在此,还是希望相关商业银行能在日常经营中进一步秉承真实、诚信原则,切莫一味追求业绩而忽视了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