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易贷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0日
内容导读: (1)二手房买卖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1)二手房买卖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原《住房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4份〈需正、反面复印〉)。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4份)
(7)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各4份)。
(8)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
(9)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各1份)。
(10)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