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1日
内容导读: 一条关于无担保个人贷款是否应该收取管理费的微博,引起了金融学教授郭田勇和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的关注。
一条关于无担保个人贷款是否应该收取管理费的微博,引起了金融学教授郭田勇和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的关注。
这位普通的无担保个人贷款的申请人,对利息加管理费超过15%的无担保贷款业务产生了质疑,他提出,“难道银行这样收取管理费不属于违规么?”
现在市场上可以办理无担保个人贷款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
银行方面,无担保个人贷款业务和银行的信用卡等其他业务相比,相对低调些。多数中资银行都没有开展这项业务。对这项业务寄予更多厚望的是外资银行,尤其是2008、2009年,不少外资银行大力推行该业务。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风险不可控,而且这项业务份额太小。”一家银行个人贷款业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尽管如此,记者在深入调查无担保个人贷款业务后,发现这项业务并不简单,这其中还有不少猫腻。
一家银行办理无担保个人贷款的业务员用了三个“不一定 ”告诉记者,“利率水平不一定,管理费用是否收取不一定,资金用途不一定。”
更多的真相隐藏在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关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