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海时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1日
内容导读: 记者日前从保监会网站获悉,保监会对某保险股份公司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条款和费率进行了批复,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将重现市场。根据批复,使用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条款、费率的第一年为试点期。
记者日前从保监会网站获悉,保监会对某保险股份公司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条款和费率进行了批复,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将重现市场。根据批复,使用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条款、费率的第一年为试点期。
试点期内,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承担的保险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亿元。据了解,有关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曾推出车贷险、房贷险,近年又推出了学贷险。车贷险、房贷险曾一度消失,近年又重新活跃,而且随着个人消费贷款增加,致力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公司有增加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