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0日
内容导读: “不要说550万元的贷款了,光是近57万元的律师费,如果判我赔,也要20年不吃不喝才赔得起。”
“不要说550万元的贷款了,光是近57万元的律师费,如果判我赔,也要20年不吃不喝才赔得起。”老郑来自湖州南浔,是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如果不是儿子出了事,60岁的他可能一辈子和官司沾不上边。
可是,因为儿子贷款,老郑也一同被银行告上法院。除了要求老郑为归还550余万元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之外,银行还要老郑承担追讨贷款而支出的近57万元高额律师费。
江干区法院昨一审判决,认为近57万元的律师费中,只有19万余元属于合理。那这多收的近38万元属不属于违法收费呢?
“不要说550万元的贷款了,光是近57万元的律师费,如果判我赔,也要20年不吃不喝才赔得起。律师服务费(简称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而且律师事务所应当采取张贴、印制服务指南等方式,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儿子贷款连累花甲老父
仅律师费就被索赔近57万
老郑的儿子小郑,1978年出生。以前,老郑只知道儿子在杭州开公司,去年9月,儿子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抓了,老郑这才知道,儿子开公司是幌子,其实一直在做非法高利贷生意。
儿子被抓,儿媳马上离婚,把孩子扔给了老郑。60岁的老郑,还得承担抚养孙子的重担。
而不幸的消息接踵而至,去年10月,老郑突然收到江干区法院的传票。原来小郑在半年前向银行贷了两笔总计超过550万元的款没还,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提前收回本息和律师费。
其中律师费一项就让老郑傻眼了,银行为讨要这550万元,总计预付了近57万元的律师费。银行要求老郑对小郑的债务(贷款)及银行讨债打官司所付的律师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提起老郑,连法官都觉得辛酸。
法官说,立案后,他们马上联系上看守所里的小郑,但小郑一无所有,没钱请律师,只好同意委托花甲之年的父亲代为参加诉讼。
那天,约好老郑一块到看守所办理官司手续。老郑是开着一辆农用三轮车来的,瘦削的身板,斑白的头发,黑糙的脸庞,松皱的裤子下,是一双沾满泥巴的旧皮鞋,活脱脱就是一个田头劳作的老农民。
“不要说550万元的贷款了,光是近57万元的律师费,如果判我赔,也要20年不吃不喝才赔得起。律师服务费(简称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而且律师事务所应当采取张贴、印制服务指南等方式,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此案不属于疑难复杂案件
法院判决律师费应为19万元
庭审中,老郑并不否认儿子有向银行贷款。他说,自从儿子被抓后,他已竭尽所能帮孩子偿还债务,卖掉了家里的汽车,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现在连请律师的钱也没有了,只能自己出马,代理儿子的诉讼。
让老郑想不通的是,银行索赔的律师费,几乎是像他这样普通老百姓20年的收入。作为一名普通农民,根本无力承担。
对于高额的律师费,银行一方解释说,该案件疑难复杂,应从高计算,且律师费里包括了执行阶段的费用,而且在贷款协议里曾约定律师费由被告(小郑)承担。
江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这笔律师费,依照相关文件,合计应为19万余元。该文件还规定,对于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可适当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收费标准所规定上限数额的5倍。
法官认为,小郑在签订合同时,已承诺对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即应偿付银行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双方官司法律关系清楚,各方权利义务明确,不能认定为疑难复杂案件,因此不应多倍计收律师代理费。并且执行阶段尚未发生,故对执行阶段的律师费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