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9日
内容导读: 近日,有消息称广州公积金贷款中心取消了公积金贷款审批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面澄清,审批权并未取消,而是不再作为该中心行政许可事项,改为中心一般业务审批。
近日,有消息称广州公积金贷款中心取消了公积金贷款审批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面澄清,审批权并未取消,而是不再作为该中心行政许可事项,改为中心一般业务审批。
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更新名单,包括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人可到上述银行在广州市的分(支)行(业务网点)办理和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另外,广州今年公积金贷款的审批进度没有受到明显的影响,贷款申请资料审批和放款规模审批两个环节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目前,广州公积金贷款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为了使公积金贷款审批有序进行,公积金中心表示,已经根据贷款审批流程,对各流程审批人员进行合理调整,减少在途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同时还组织力量,加班加点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