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内容导读: 11月16日,滁州市举行住房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签约仪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市城投公司、中行滁州分行、建行滁州分行分别签定了项目贷款委托协议、借款合同、资金封闭管理协议、抵押合同。市建委、监察局、财政局、房产局等部门领导参加签约仪式。
11月16日,滁州市举行住房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签约仪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市城投公司、中行滁州分行、建行滁州分行分别签定了项目贷款委托协议、借款合同、资金封闭管理协议、抵押合同。市建委、监察局、财政局、房产局等部门领导参加签约仪式。各项合同(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国家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市建委、财政局、房产局、城投公司、公积金中心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基础工作、认真筛选试点项目、积极向省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得到省住建厅等部门的支持并优先向住建部推荐。
今年9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下发扩大试点的通知,批准我市列为试点城市,试点项目2个,公积金项目贷款规模4.9亿元。
目前我市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一是项目贷款运行系统的设备安装到位,系统运行调试成功;二是确定专人负责保障房项目贷款工作,并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项目贷款相关资料基本齐备,电子档案制作完毕;五是相关银行已经完成项目评审报告,履行审批程序。
市建委苏虹主任要求住房公积金保障房项目贷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GB/T 50626-2010)执行,合规运作,高效服务,确保公积金项目贷款及时发放、安全回收,向市政府、向广大职工交上满意答卷。
市监察局、财政局领导也分别提出要求和殷切希望,两家承办银行表示一定要做好服务,合规操作,认真做好贷款发放回收工作。
近期,市公积金中心将和市安居中心密切合作,尽快发放首笔贷款,保证两个保障房项目建设的用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