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网-天津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3日
内容导读: 近日,有消息称我国首批房奴即将解放,据悉,在住房货币化改革后,国内2003年前后迎来首批住房贷款高峰,当时房贷期限基本以10年至15年居多,如今2012年即将结束,首批“房贷者”也将集体还清全部贷款,那么银行是否出现扎堆办手续的情况呢?
近日,有消息称我国首批房奴即将解放,据悉,在住房货币化改革后,国内2003年前后迎来首批住房贷款高峰,当时房贷期限基本以10年至15年居多,如今2012年即将结束,首批“房贷者”也将集体还清全部贷款,那么银行是否出现扎堆办手续的情况呢?
针对此情况,记者走访商业银行发现,这些房贷者大多已提前还清贷款,早已摘掉“房奴”的帽子,因此近期并未出现在银行办理手续秩序井然。
提前还款“无债一身轻”
“我是2002年办的房贷,当时每月工资也就2400元,每个月要还房贷不到2000元,我们夫妻2个人收入水平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人养房子,另外一个人过生活。”作为首批“房奴”,36岁的市民陈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但是后来几次涨工资,单位又涨了公积金,10年的房贷,我在第5年就还清了。”
像陈先生一样提前“解套”的人不在少数,随着收入增加和房价上涨,10多年前的房贷压力到现在已大幅减轻,很多人的想法是手里有钱就多还点,早点实现“无债一身轻”。而这部分人中,很多都已买了第2套的改善型住房,而方式依旧是贷款。陈先生就是其中的代表,“只要房价不跌,贷款还是划算的,我已经习惯信贷消费了。”
房奴解放需办手续
虽然有部分人提前还贷,但也有的贷款者选择按期还款。“当初的利息也不高,我手底下有点闲钱就去投资别的,收益还更高些。”市民黄女士选择“按兵不动”,既没提前还款,也没缩短贷款期限。“下个月贷款就要到期了,估计还要办一堆手续。”即将摆脱“房奴”的孙女士对下一步的程序有点不知所措。
“还完房贷还需撤销抵押登记,这样才能拥有完整产权。”兴业银行理财师李冬梅提醒市民。据了解,购房者在当初办理房贷时,银行对房产会做抵押登记,此后的房产不能再进行交易和再抵押,等到贷款全部还清后,购房者先要到银行办完结算手续,再到房管局撤销抵押登记,此后购房者才对房产拥有了完整的所有权。
小编提醒大家,部分购房者在办理贷款时曾经办理过担保手续,这样的客户还需要到担保公司去办理撤销担保手续,然后才能到房管局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