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汇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9日
内容导读: 为了缓解年底由于银行信贷紧缩引起的公积金贷款供不应求状况,我国已经有30个城市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昨天,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指出,下周起可按月提取公积金贷款。
为了缓解年底由于银行信贷紧缩引起的公积金贷款供不应求状况,我国已经有30个城市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昨天,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指出,下周起可按月提取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职工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需求,凡在未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担保贷款业务委托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申请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自2012年11月15日起,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按月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受理网点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提取为每半年一次。具体事宜可咨询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