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淮海商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8日
内容导读: 近期,由于临近年底,我国很多地方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开始调整,那么淮安市公积金贷款是否也有变动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没有发生变动,仍执行之前的政策。”
近期,由于临近年底,我国很多地方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开始调整,那么淮安市公积金贷款是否也有变动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没有发生变动,仍执行之前的政策。”
据了解,近日,镇江市推出新公积金政策:子女买房,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多余”公积金可用来还商贷;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物业费等。此新政策一推出立即引发各方关注。淮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各地公积金政策视当地的房地产行情而定,我市在今年7月份已进行了一次调整,近期将不会再出现变动。
据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自6月份调整后为每人30万元,家庭由原来的40万元每户上调至50万元每户,其余政策均未发生调整,贷款额度依然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此外,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房价款的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