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新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0日
内容导读: 市民张先生日前通过公积金网站咨询:“我们家现有一套房,2010年用我丈夫的公积金贷款,目前正在还款。我现在公积金余额有6万多元,手头还有些积蓄,我们想再买一套房给父母住,请问是否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钱,首付几成?”
市民张先生日前通过公积金网站咨询:“我们家现有一套房,2010年用我丈夫的公积金贷款,目前正在还款。我现在公积金余额有6万多元,手头还有些积蓄,我们想再买一套房给父母住,请问是否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钱,首付几成?”
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问题进行了解答:“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购房屋套数以个人住房贷款笔数认定,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丈夫2010年的公积金贷款未使用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且您现在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您和您丈夫也没有其他住房贷款,则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二套房政策受理,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50%。具体贷款资质及贷款额度请到贷款银行进行查询。”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266
官方网站:www.zfgjj.cn或www.housefun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