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晚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6日
内容导读: 10月24日,山西省下发“关于保持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为满足普通购房者的需求,我省将在继续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规模,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等方式,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10月24日,山西省下发“关于保持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为满足普通购房者的需求,我省将在继续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规模,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等方式,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今年,我省将继续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综合运用住房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巩固调控成果,促使住房价格合理回归。
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向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新建项目于年底完成年度竣工任务。
同时,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通过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规模,保持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持续开发建设,确保后续市场充足供应。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信贷和融资支持,提高国内贷款利用水平,提高房地产开发资金到位率。同时,落实国家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信贷支持和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优化审批程序,保障缴存人及时足额使用公积金贷款,提高购房支付能力。
对于目前房地产开发商较高的“库存”,省政府明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价换量,促进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