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闽西新闻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8日
内容导读: 昨日,记者从武平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于近日出台了《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意见》、《武平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启动实施武平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昨日,记者从武平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于近日出台了《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意见》、《武平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启动实施武平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武平县将桃溪镇作为试点,规定对拥有新农村建设住宅小区范围内住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农村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取得试点经验后,该县将按照“科学试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十方、岩前等条件比较成熟的乡镇推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