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晶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6日
内容导读: 9月28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上线试运行,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从9月27日起,缴存职工可在该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预约9月28日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中心网站还同步公布了10份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9月28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上线试运行,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从9月27日起,缴存职工可在该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预约9月28日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中心网站还同步公布了10份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在公积金中心昨天发布的10份指南中,有6份是关于怎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有4份是关于公积金贷款贷后业务办理的,如贷款缩期、提前还款等。记者发现,相关指南非常详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申请人和父母一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从9月27日开始,缴存职工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预约9月28日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中心提醒:为了节省时间,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时,请先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约;请事先查阅相关办事指南,在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请于办理业务前预先选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