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安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
内容导读: 网友提问:我和妻子已经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集体土地性质的),今年就可以还完贷款了,我们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吗?如果可以的话,算第一套房还是第二套房呢?贷款的额度有多少?首付应该多少?
网友提问:我和妻子已经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集体土地性质的),今年就可以还完贷款了,我们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吗?如果可以的话,算第一套房还是第二套房呢?贷款的额度有多少?首付应该多少?
公积金管理瑞安分中心回复:
1.根据您的情况,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是可以的。因为根据现行的政策,集体土地性质的住房暂不列入房屋套数计算范围。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您提供房管局出具的“家庭房屋查询证明”显示您并无其他房屋,那么在办理的时候就可以按照第一套住房的政策来执行。
2.关于贷款额度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是根据缴存人的月缴存额和年龄所决定的。如果您知道两个人的月缴存额度是多少,就可以登录公积金管理瑞安分中心网站www.ragjj.com“网上服务大厅”、“额度计算”板块,输入你们夫妻的年龄和月缴存额度,就可以计算出额度。另外现行的贷款政策可以提高30万元的额度上限,两者相加的数额就是您夫妻双方的可贷额度。同时,最高贷款额度还受到房价70%的限制,两者取低值。
如果您并不知道自己的月缴存额是多少,可以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公积金查询”、注册账号,并查询个人信息。或者携带二人的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瑞安分中心窗口查询(为避免个人信息泄露,需本人到场)。
3.关于首付款的问题。按照第一套房政策的规定,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不得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