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数银在线专稿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内容导读: 恋爱期间为了能用公积金贷款,梁盛以女友的名字买下了一套房子。就在结婚前夕,两个人的感情却“崩了”。梁盛怎么也不会想到,前女友竟然告上了法院要分一半房产。“这房子都是我出的钱,凭啥分她一半?”梁盛实在想不通。
恋爱期间为了能用公积金贷款,梁盛以女友的名字买下了一套房子。就在结婚前夕,两个人的感情却“崩了”。梁盛怎么也不会想到,前女友竟然告上了法院要分一半房产。“这房子都是我出的钱,凭啥分她一半?”梁盛实在想不通。
分手后 前女友告上法院讨要一半房产
梁盛和陆雯谈了一年多的恋爱,感情打得火热的时候,结婚自然就摆上了日程。结婚之前肯定要卖房,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梁盛和陆雯在溧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然而,就在结婚前夕的关键时期,梁盛和陆雯却闹起了矛盾,而且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无奈之下,结婚只能作罢,两个人选择了分手。
分手之后,梁盛的日子也并没有清净多少。陆雯三天两头找上门,说要分给她一半房产。“这房子有我的名字,而且是以我的名义贷款的,我有权分割房产。”陆雯认为。日前,她更是一纸诉状将前男友告上了法院。
男方喊冤:她只是名义房主
每次陆雯找上门,梁盛都理直气壮地拒绝了对方。据梁盛介绍,其实这套房子的所有首付款,加上每个月的还贷,都是他一个人来支付的。既然如此,那又何必写上陆雯的名字?又何必以陆雯的名义买房呢?梁盛道出了自己的苦衷。原来,陆雯自己有公积金,考虑到利息等各种因素,梁盛当时和陆雯商量之后,便以陆雯的名义买房并办理公积金贷款。
梁盛本以为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可现在二人的感情黄了,这房产的分割就扯起了皮。“她现在就是想讹我的房子。”梁盛声称。
法院判决房产共有
庭审当天,梁盛还带来了首付款的发票作证,上面赫然写着他一个人的名字。“这可以证明房款是我一个人支付的。”梁盛称。法院审理后认为,梁盛认为该房的首付款及房贷均是其一人支付的,该房的实际出资人是梁盛,陆雯只是名义房主,陆雯对此房不享有权利。虽然上述房屋首付款发票记录的是梁盛的名字,还贷凭证也是由梁盛提供的,但并不能就此认定已付房款即为梁盛一人支付,且陆雯对此并不认同,故对梁盛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另外,梁盛与陆雯共同与开发商签订了买卖契约,并在所有权登记申请表中约定了此房二人共有,完税凭证、维修基金的发票上也有陆雯的名字,贷款也是陆雯的名义。综上认定,此房归梁盛和陆雯共有。法院判决梁盛搬出此房,陆雯则补偿其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