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内容导读: 9月1日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宽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买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9月1日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宽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买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次还调整了装修类贷款,并进行了细分。9月1日起,70平方米以下房子装修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房子装修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以上房子装修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担保在原先房产抵押、售房单位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质押担保五种方式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种新的担保方式——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即采用借款人(含配偶)和保证人(数量不超过2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自愿申请冻结并质押的担保方式。拓宽了保证人的范围,由原来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拓宽到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职工,且保证人在担保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