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商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5日
内容导读: 评税系统为二手房交易戴上了“紧箍咒”,评估的价格低了,买卖双方皆大欢喜,但如果评估的价格太高,有异议该怎么办?
评税系统为二手房交易戴上了“紧箍咒”,评估的价格低了,买卖双方皆大欢喜,但如果评估的价格太高,有异议该怎么办?
如果纳税人觉得价格评得太高,可向房地产交易所在地区主管地税局提出复核申请,地税部门须派人进行核查,看是否有正当理由。 “正当理由可以是因为急需用钱,或者隔壁修了个垃圾站影响了房价等等,但必须要合理。”房地产评估技术专业人员说。
纳税人也可以委托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价格认证机构进行个案认定,地税部门将参考价格认证机构的认定结果,确定房屋的交易计税价格。纳税人也可以在领导小组指定的房地产价格认证机构对所交易的存量房进行价值核定。地税机关根据价格认证机构的认定结果,确定计税价格。如果以上三个途径都行不通的话,纳税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也不服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过房地产评估技术专业人员告诉记者,在评估房屋价值时,一般都会略低于实际价格,否则会造成行政成本的大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