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子晚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5日
内容导读: 周先生近日咨询记者:“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已支付购房款,房子也已交付,房主承诺会尽快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周先生近日咨询记者:“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已支付购房款,房子也已交付,房主承诺会尽快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但几天前有人联系我说房子是他的。原来房主把房子卖给我后又卖给了他,现在产权已过户至他名下,我该怎么办?”
对此王律师解答说不动产买卖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发生转让效力。根据物权法,购房人即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如果不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还是不能发生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再次转让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你没办法主张产权,只能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建议买房人在付款的同时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可有效防止一房二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