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1日
内容导读: 11月1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株洲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体系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举行听证。
11月1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株洲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体系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举行听证。低收入家庭职工代表,已建立公积金制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发言,并建议进一步扩大贴息受众。
城市低收入家庭贷款贴息最高达80%
根据《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对于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放贷款利息补贴,以减轻借款人家庭还贷压力,补贴来源为运用住房公积金运作所产生的收益。
如果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按实际贷款额计算贴息额度,贴息比例为借款人享受贴息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不含罚息)的80%。
购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则按90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比例计算贴息额度,计算公式为:贴息额度=90平方米/所购房屋面积×贴息期间利息支出×80%。
据悉,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年份为借款申请人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年份,每年的1月、7月,为贴息申报月,贴息申请每年申请审批两次,具体申报时间为1月5日-15日,7月1日-10日。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每年的2月15日、8月15日前将贷款贴息金额转入贴息对象的银行还款存折账户内。
同时,申请人必须是株洲市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家庭成员,所购房屋必须是家庭唯一住房。
初步涉及人数为286人
根据调查,目前,株洲市符合贴息条件的借款人家庭人均工资收入在880元-660元的有115人,工资收入在660元-330元的有144人,工资收入在330元以下的有27人。
“计算得知,我们每年的贴息额在100万元左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杨大明表示,应该扩大受众面,随着这项政策的推出与运行,以后享受贴息的家庭应该会越来越多。
据悉,借款人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贴息,除收回贴息资金、取消以后年度贴息资格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外,同时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