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我爱卡 小编:sunbing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
内容导读: 过户手续已办,但买家因“限贷令”购房贷款未批,业主迁怒地产中介,派人铁锁扣门,三家分店暂停营业,而其中一家店面甚至半夜被砸
过户手续已办,但买家因“限贷令”购房贷款未批,业主迁怒地产中介,派人铁锁扣门,三家分店暂停营业,而其中一家店面甚至半夜被砸。
该地产中介在福田口岸旁的一家分店,门口玻璃全部被砸碎。
警方建议双方和解
昨日上午10时许,某品牌地产中介在福田口岸附近的3家分店大铁锁紧扣,均停止营业,玻璃门上被人用红漆喷有“无良中介,还我公道”等字样。其中,一家分店玻璃门已被砸粉碎,玻璃墙上、门前地上、玻璃碎片上血迹斑斑。
有附近商铺员工称,这几家地产分店停业已有数日,店铺被砸应该是发生在前晚10时至11时。
而据该地产中介高层杨先生介绍,一名业主通过他们售楼,并与购房者于7月份办好了过户手续。但受“限贷令”影响,购房方的银行贷款一直未批,业主收不到房款,便迁怒至中介方。
杨先生称,业主委托了一些“代理人”过来店面交涉,为避免冲突,公司所属的门店专门安排了员工培训,停业三天。但在上周末,上述“代理人”仍强行用大铁锁把3店铺锁上。至于前晚门店被砸,杨先生估计也是对方所为,而现场血迹可能是碎玻璃划伤。
“他们是喝醉酒砸的。我们停业了几天,所以一直没有员工在那。还是保安帮忙报的警。”杨先生表示,负责这单交易的员工已经离职跳槽了。
由于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事情与业主有关,警方认为属民事纠纷,建议双方进行和解。考虑到对公司品牌和客户的影响,杨先生称也不愿事情进一步扩大化。而直至截稿,南都记者一直未能联系上业主当事人。
中介:社会对业界多有误解
对于此次事件,杨先生表示很无辜,认为银行是否放贷并非由地产公司所能决定。“并且后期贷款等事情是由按揭担保公司负责的”。
他坦言,这单交易中购房方确实属“限贷令”人群之列,而业主是老客户,这次交易并没有收取他的中介费,即便最后解除合同,业主依然能收回楼盘,并无损失。
杨先生表示,目前社会对地产中介存在不少误解,认为既然委托中介交易,地产中介便负责解决所有事情。一出事情便容易把怒火迁到中介头上。由于受限购限贷令影响,类似银行不放贷而导致业主和购房方纠纷的案例并不鲜见。他建议,遇到这种情况,理想的解决方式是双方解除合约。
借限购令违约?卖家状告买家
一审法院判双方均不违约
南都讯 记者刘晓燕 去年出台的“限购令”导致不少市民买卖房出现纠纷,昨日,深圳中院又二审一起“限购令”下的房产案件,该案卖家称,买家是因为预测房价会跌才以“限购”为借口合法违约,因此索赔20万元违约金。
2010年4月11日,吴小姐和陈先生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将吴小姐位于罗湖布吉路英达花园的一套住房以9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陈先生。
当日陈先生支付了定金2万元,并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同年4月26日,陈先生将首期购房款25万元存入银行进行监管。但因“限贷令”,陈先生的贷款没有获批。同年8月,吴小姐将陈先生告上法庭,索赔20余万元。
罗湖区法院审理认为,因银行贷款政策调整,买方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取得预期贷款,可视为双方订立合同的基础丧失,合同不能履行不应归责于任何一方,买卖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一审判决吴小姐返还定金2万元,并配合陈先生办理在银行的25万元首期款资金监管解除手续。
吴小姐不服判决上诉,昨天在深圳中院开庭时,吴小姐表示,陈先生是因为贷款新政出台后担心房价会跌,所以故意不提供社保证明。陈先生则称,确实因为不符合条件而无法取得银行贷款,自己并非故意。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