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6日
内容导读: 与银行商贷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因此公积金贷款一直是购房者首选的按揭贷款方式。近日,随着各地楼市成交量的不断攀升,北京、上海、杭州、广州、青岛等地频现贷款难现行,部分城市甚至出现缓贷甚至断贷的现象,引发市民广泛关注。
与银行商贷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因此公积金贷款一直是购房者首选的按揭贷款方式。近日,随着各地楼市成交量的不断攀升,北京、上海、杭州、广州、青岛等地频现贷款难现行,部分城市甚至出现缓贷甚至断贷的现象,引发市民广泛关注。
对此,新华网记者走访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据悉,截至2013年8月底,我省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余额为526.83亿元,资金充足。作为省会城市,沈阳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情况平稳,并未出现“钱荒”问题,符合提取条件的市民可随时提取。
公积金贷款额度暂无调整
另,就市民普遍关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问题,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公积金政策调整需要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沈阳市房地产市场状况以及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情况等多个方面,因此,目前贷款额度暂无调整。按照目前政策,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3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
符合九种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现行政策,我市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现金购买自住住房2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公积金要携带哪些证件?
据悉,职工个人现金购买自住住房2年(以《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为准,以往为1年)之内的,可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驻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携带要件:
1、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契证》原件;
5、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此外,针对市民较关注的提取额度问题,据了解,符合规定的职工,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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