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春晚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2日
内容导读: 事件回放:3月中旬,北京市多位业主反映,通过某知名中介公司卖房,由于购房人是贷款购房,在中介公司办理交易后,仅仅在收到30%的首付款后将房子过户给买家。
事件回放:3月中旬,北京市多位业主反映,通过某知名中介公司卖房,由于购房人是贷款购房,在中介公司办理交易后,仅仅在收到30%的首付款后将房子过户给买家。事后迟迟拿不到房屋尾款,买房人玩起了捉迷藏,中介公司声明不承担责任。
解读一:先更名后付款,存在交易风险
以往在贷款过程中,卖房人没有拿到全部房款,就办理了更名过户,然后买房人才能开始办理贷款按揭手续。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交易是以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为依据的”,也就是说,房屋更名过户后,权属也就随之变更为新产权人。在这种情况下,卖房人还没拿到全部房款,存在风险。
解读二:中介公司操作违规,中介市场存在灰色地带
很多中介公司收取客户高额的垫款费用(贷款额的5%或者交易额的2%)先行为卖房人垫款,增加了购房人的成本。而中介公司由于资金有限,就会以各种理由收取客户的定金或保证金,然后用这部分资金开展垫款业务,收取服务费,做没本的买卖。
解读三:“惠民e时贷”,突破二手房贷款旧模式
记者在位于大经路的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采访时,发现了一种新的贷款形式,名叫“惠民e时贷”业务。它是吉林省恒远担保有限公司牵手中国光大银行、吉林省鸿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国安公证处,依托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共同推出的便民业务,是具有权威资质的服务项目。突破了银行固有的先抵押后放款模式,客户通过审批后进行买卖双方更名,不用等产权证下发,只凭更名受理单售房人就能拿到全部房款。从前期审批、出具评估报告、银行审核、交易更名、办理公证、银行发卡放款整个贷款过程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站式办公完成。在客户提出申请后,评估公司当日评估,当天出具评估报告,缩短了前期审核时限;银行在交易中心窗口审核面签办卡,提高了工作效率。担保公司不收垫款费用,为购房人进行阶段性担保,在买卖双方办理交易更名过户的同时卖房人即可拿到全部房款,房屋权属的转移和抵押都由担保公司委托专业人员为购房人完成,真正实现了交易双方零风险。客户手续齐全,从初审到放款不超过三天,二手房贷款放款时间全市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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