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商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1日
内容导读: “我买了房子,付了定金,可房东却中途变卦,人也一下子找不到,我的定金也拿不回来,可房产中介也不负什么责任,让我们自己看着办。”
“我买了房子,付了定金,可房东却中途变卦,人也一下子找不到,我的定金也拿不回来,可房产中介也不负什么责任,让我们自己看着办。”一位消费者王先生向淳安工商的工作人员抱怨,“签订合同时明明说好的,现在搞成这样,真是倒霉。”
记者近日从淳安工商分局获悉,近几个月来,淳安县二手房交易市场活跃,但同时也有许多消费者反映有些提供房屋买卖置换与租赁服务的中介公司缺乏诚信,甚至在操作中存在种种“猫腻”。工商在调查中发现,当地房产中介存在收费混乱、经纪人执业证书乱借、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等问题。
以“包销”名义“低吸高抛”赚差价
据一位知情者介绍,他朋友有一座房子是10多年前某单位修建的,后来因单位整体迁移,房屋空在那里无人居住,只好托人代管出租。2011年6月份,有房产中介人员将这座楼房以7300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下,经过简单装修后,再以8600元/平方米左右的价格向外销售。“不少中介人员靠积攒下的积蓄做起收购二手房进行装修后再销售的生意,较短时间里就能赚不少钱。”该知情者透露。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房产中介是一种居间合同行为,应当在代理销售过程中明确佣金。
“一些房产中介机构推出所谓"包销",对所销售房产统一报价,阻断买卖双方见面,"低吸高抛"赚取差价,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淳安工商工作人员表示。
许多黑中介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方能申请注册。
“但现实情况是,相当一部分房屋中介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借来充数的。从这几天的检查来看,很多房产中介公司都是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有些房产黑中介不申领营业执照就开展业务,还有的公司申领的是房地产咨询执照,却做起了中介的事,这都是违规的。”
淳安工商方面表示,这种做法直接导致房产中介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整体降低,因此导致房产中介行为屡屡出现问题。
收费不透明,“霸王条款”横行
据淳安工商从消费者投诉中心获取的信息,不少房产纠纷还来源于一些房产公司违规收取劳务费,而这主要是因为二手房交易信息不透明造成的。
“因为房子过户、抵押贷款等环节,普通的消费者几乎无法弄清楚每个项目该交多少服务费,同时,现在房管部门也没有较完整的房产信息公示,很难查出目前有多少新开盘的楼房已销售、还有哪些楼房未售出、二手房交易的真实状况等等。”
淳安工商的工作人员表示,为此,一些二手房源信息都掌握在房产中介公司手里,售房和购房的市民根本不知道房价的具体情况,有些中介公司就借机抬升二手房价。
此外,还有一些房产中介公司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中介合同中精心设计“霸王条款”,无论交易成败,中介公司均“旱涝保收”,致使买卖双方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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