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0日
内容导读: 2012年度保障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从4月15日开始受理申请。记者从昨天公积金中心通气会上获悉,今年享受贷款贴息的,依旧是市住建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所购自住住房为政府定向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逾期3期和累计逾期6期以上行为的市民。
2012年度保障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从4月15日开始受理申请。记者从昨天公积金中心通气会上获悉,今年享受贷款贴息的,依旧是市住建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所购自住住房为政府定向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逾期3期和累计逾期6期以上行为的市民。市区管理部将从4月15日开始受理贷款贴息申请,至6月7日截止。在受理截止日后的1个月内,经审核确认的贷款贴息资金将一次性拨付至贴息对象指定的银行卡中。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贷款贴息期限,如果是2012年1月1日之前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将从2012年1月开始,按月贷款贴息至2012年12月(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以后的月份不在其内)。而2012年1月之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按借款人还款月起算,贷款贴息至2012年12月。
至于贷款贴息的额度,若借款人在申请日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贴息额度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50%;借款人在申请日前未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贴息额度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40%; 按规定比例计算后贴息额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计算;但借款人年度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低于500元的,按实际支付利息计算。
据悉,今年市区管理部将依旧采取日常工作日办理和周六专场办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4月15日至6月7日办理截止日之前,市民可在工作日到市区管理部城区服务大厅和高新区服务大厅设置的“贷款贴息办理专柜”申办。周六专场办理日期为5月4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地点在干将东路877号一楼的市区管理部城区服务大厅。市公积金中心提醒,为避免专场办理日集中拥挤现象,市区管理部事先将以短信方式,提示每位市民前来申办的时间段,市民尽可能按照这个时间段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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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所需材料
贷款贴息业务办理,采取借款人申请、市区管理部受理审核的方式进行。借款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或代办人现场签名的 《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公积金卡(原件1份);
(三)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属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借款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五)有效银行借记卡(原则上为贴息对象的贷款还款银行卡),户名必须与贷款人一致(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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