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华新闻网 小编: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1日
内容导读: 本来买房子是件开心的事情,但因为中间的贷款环节出了点小问题,导致交易迟迟没有完结。日前,一名叫“静静”的网友给本报胜平接待室微信发来求助,称自己现在有满腹疑问需要咨询。
买了二手房,贷款问题一直没办妥
本来买房子是件开心的事情,但因为中间的贷款环节出了点小问题,导致交易迟迟没有完结。日前,一名叫“静静”的网友给本报胜平接待室微信发来求助,称自己现在有满腹疑问需要咨询。
在微信中,该网友具体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今年6月28日买房签了合同,当时合同是房东母亲签的,7月3日去办理过户手续,但由于房东原因一直没去办理,到8月11日才去办理。原本双方口头说好办理银行贷款搭桥并在8月底交钥匙,但现在由于公积金政策有改变,一直到明年9月才能放贷,“我想公积金贷款,如果要商贷,我让房东自己承担商贷比公积金多出来的费用,也就是今年9月到明年9月的费用,但房东不愿意,现在也不愿意交钥匙”。
该网友称,她有好几个问题想咨询。首先,这份协议是房东的母亲签的,现在已经过户,协议还有效吗?其次,因为房东的原因导致过户时间延迟了38天,她能否要求房东承担违约金?再次,如果不能承担违约金,房东现在不肯交钥匙怎么办?她是否要等到明年公积金放贷房款结清才能拿钥匙?另外,在这件事情上,中介是否有责任?
对于该网友的众多疑问,本报胜平接待室法律顾问、浙中律师事务所徐正红律师一一给予了答复。首先,这份买卖协议是房屋产权人的母亲代签的,因为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视为产权人已追认其母亲的签字,因此协议有效。其次,因为房屋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延迟办理过户手续,能否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关键看合同中有无这方面的约定。再次,房款未结清,是否可以交付房屋,关键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双方可另行协商。另外,至于中介是否有责任,不能一概而论,二手房买卖涉及事项比较多,中介提供服务过程中尽可能想得周全些,提供的合同文本尽量详细些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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