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汕头新闻 小编: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2日
内容导读: 继今年4月22日我市推出五项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举措之后,近日,我市进一步降低提取、贷款门槛,推出多项惠民新举措。
汕头公积金贷款再次降低门槛 不区分一、二手房
继今年4月22日我市推出五项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举措之后,近日,我市进一步降低提取、贷款门槛,推出多项惠民新举措。
简化租房提取手续
这些惠民新举措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两大方面。在租房提取方面,只要租房职工提交“家庭在缴存地或工作地名下无房产证明”及其它必需的要件,产权证、租赁合同、发票(收款收据)不用提交,每个月额度最高是800元用于支付房租。
在直系亲属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方面,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用于解决父母或子女住房条件的,本地及异地购房均可适用,但提取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其购房房款。比如说职工本人在汕头或者汕头之外的城市购房,他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几方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费用支付。
此外,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我市还进一步细化举措,规定:
(1) 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双方父母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
(2) 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的,可凭单位证明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销户,职工属城市户口或非城市户口都一视等同。
公积金贷款再次降低门槛
而在公积金贷款方面,我市再次降低门槛,统一了一、二手房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
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包括一手、二手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40万元,夫妻双方或共同借款人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但最长贷款期限30年,但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该套住房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且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限。也就是说首付20%就可以来付款购房,放款利息这方面可以通过职工每个月缴存公积金,包括家庭成员缴存公积金支付每个月的购房利息,减少职工的压力。
此外,我市还新加了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用于自住的住宅式公寓;对长期处于封存状态的账户进行清理,同意长期封存账户的职工直接提取账户内余额并销户等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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