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羊城晚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4日
内容导读: 中国政府网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要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中国政府网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要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调控楼市抓好六项工作
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具体抓好六项工作: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等六项工作。
价格控制目标一季度公布
通知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限购区域要覆盖全市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卖房按转让所得20%征个税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用地供应计划一季度公布
通知还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