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小编: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内容导读: 近日,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会同张庄派出所侦破一起骗取银行贷款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邹城:这伙骗子"贼机灵" 伪造资料骗取银行购车贷款
近日,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会同张庄派出所侦破一起骗取银行贷款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9月19日,中国建设银行邹城支行向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该行2014年为陈某办理汽车分期贷款99000元,约定分期36个月还款,但陈某一期未还,至案发时共欠本息14万余元。
接报案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对此案进行认真分析,并经多方调查取证,最终查实,陈某、李某两人经事先预谋,伪造陈某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在城区建设银行办理汽车分期贷款,将交首付购得的丰田凯美瑞轿车以78500元卖给刘某。刘某又将该车辆转手卖掉从中获利。查实情况后,民警于8月21日分别将陈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在邹城市城区、张庄镇等地抓获归案。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系邹城市大束镇人,曾因抢劫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李某系邹城市张庄镇人,其长期通过张贴“零首付贷款买车”的小广告和他人联系,帮助他人垫付首付和伪造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从中获利。出狱后,陈某因经济拮据产生了通过从银行办理贷款买车,然后将汽车转卖从中获利的想法,其通过小广告联系上犯罪嫌疑人李某,伪造了邹城市某国有企业员工身份证明、月收入证明和用于申请贷款的银行交易流水,到中国建设银行邹城支行申请了汽车贷款,李某为陈某垫付购车首期款约4万余元后,购得了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随后,李某将购得车辆以8万余元卖给刘某,获利4万余元,陈某分得3000余无。而刘某在明知该车系在银行抵押分期贷款购得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该车辆,并转手卖掉从中获利。
目前,陈某、李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刘某因涉嫌掩饰犯罪所得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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