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都区委农工办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6日
内容导读: 2012年11月1日,扬州市江都区富华葡萄专业合作社以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质押方式向江都区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18万元,用于合作社扩大再生产,首开苏中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质押贷款第一单。
2012年11月1日,扬州市江都区富华葡萄专业合作社以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质押方式向江都区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18万元,用于合作社扩大再生产,首开苏中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质押贷款第一单。
江都区作为省农村改革试验区,把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拓展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业务,作为农村改革试验重要内容之一。区政府颁发了《扬州市江都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本着依法创新,服务基层的原则,区农工办与农商行,对照农村改革试验要求,通过实地调研和借鉴外地经验,选择真武镇“江都区富华葡萄专业合作社”为质押贷款试点单位。
其流程是:贷款方向所在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质押登记申请,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予以预登记后,报江都区农工办审核,并颁发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证书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他项权证。贷款人再向农商行提交贷款申请,农商行调查评估,与区农工办共同办理质押贷款相关手续。
本次江都区富华葡萄专业合作社以403.99亩土地流转经营权质押贷款118万元,是经合作社社员代表共同研究决定的,充分体现了合作社120户入股农户的民主意识。同时也再次说明在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和收益权的前提下,合作经营,规模经营是发展高效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再次创新与升华。随着试点的扩大与推进,将进一步提升江都农民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农户收入,促进农村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