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0日
内容导读: 如今,桦川县农民已不再为种地缺钱犯愁了。该县工商局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手于去年末在全省创新启动的“动产抵押贷款”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备春耕生产的资金需求,且为防范金融企业经营风险开辟了新途径。
如今,桦川县农民已不再为种地缺钱犯愁了。该县工商局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手于去年末在全省创新启动的“动产抵押贷款”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备春耕生产的资金需求,且为防范金融企业经营风险开辟了新途径。
过去,农民贷款主要采取“联户担保”的方式,须由三或五户联保人同时担保方能贷款。部分农户因难以找到联保人,无法贷款。加之联保贷款运行中连带责任大,一人不还贷,其他联保人都受“牵连”。同时,有的农民形成不良贷款后,可执行财产有限,导致追贷执法难度大。去年,桦川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1.1亿元,不良资产率达21.78%。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根据农户的资产负债状况,去年在全省开展了农户集中评级授信,桦川县农民的授信额度仅为5.4亿元,根本无法满足实际资金需求。
如何解决农民想贷款而贷不到、信用社想放款又不敢放的难题?该县工商局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达成了联合开办农业生产经营者动产抵押贷款业务的合作意向,并于2012年12月初联合下发了《申请贷款和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其现有的农业生产设备(农机具)或将有的农产品(农田里将要产出的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等动产向农村信用社抵押。
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他们创建了“四步节点工作法”,严把“资质审核、评估作价、办理登记、监督管理” 四关,工商局专门在信用社设立了动产抵押登记“绿色通道”,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信用社承担评估抵押等费用。县里专门派出一名副县长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落实,组织、纪检部门开展行政村星级信用评价工作,把村干部出具证明的真实性纳入目标考核并落实奖惩机制。
据介绍,自去年12月21日发放首笔动产抵押贷款至今,已为1.05万户农民办理了动产抵押贷款,总额达9.5亿元,切实满足了广大农民生产资金需求。
新城镇东宝山村农民王晓东就是受益者之一,“过去种地最愁的就是缺钱,在信用社贷不来款就只好在民间‘抬钱’。动产抵押解决了资金问题,我们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今年,他通过动产抵押一次从信用社贷款50万元,自有加外包耕地达55垧,并新购置了两台进口插秧机,大大加快了种植速度。“55垧水稻仅用一周时间就全部播完。过去‘抬钱’是2分利,贷款仅9厘,一垧地就少支出2000多块。”
截至目前,县农村信用社通过动产抵押多发放支农贷款近5亿元,农户通过外包地可增收1.7亿元,还可减少“抬钱”利息6000万元,真正实现了“社农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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