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州日报 小编:范欣欣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2日
内容导读: 8月26日,姜堰区艳阳家庭农场主王明云从该区农村商业银行领取了60万元的贷款。与以往不同的是,这笔贷款是以《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作为抵押物的。
姜堰试水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8月26日,姜堰区艳阳家庭农场主王明云从该区农村商业银行领取了60万元的贷款。与以往不同的是,这笔贷款是以《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作为抵押物的。
目前,姜堰区已有8户家庭农场主利用《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从该区农村商业银行抵押贷款200万元。近期,该区95户家庭农场主拿到经营权证后,也将由原来的担保贷款变为抵押物贷款,授信额度达1530万元。
“作为国家农业改革与建设的试点单位,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改革取得的突破性进展,这标志着我区在推动农村金融领域改革上迈出了关键一步。”姜堰区副区长王平说。
今年3月,姜堰区成立我市首个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共有9类交易产品可以在全区范围内流通交易,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和农业生产设施使用权等。
“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是服务中心的主打产品,也是率先试水的交易项目,它有效解决了家庭农场主的贷款难问题。”姜堰区委农工办主任周亚平说,经营权抵押并不会影响承包农户和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
该区桥头镇大杨村农民黄曙安在本村流转土地300多亩,创办了姜堰区曙光种植家庭农场,并拿到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今年9月初,该家庭农场的第二轮承包期即将开始。按规定,黄曙安要先预交三年的90多万元的土地租金,30万元的资金缺口让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一开始,听说凭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可以到农村商业银行抵押贷款,我还不敢相信。”黄曙安说,过去找好几人担保,才能在银行贷个十万八万。现在,他凭《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就贷了30万元,月利息比担保贷款还少了2.4个百分点。
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抵押贷款,既减少了家庭农场发展的融资成本,又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
“以前,有的银行不愿意给农民贷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农业生产风险大,贷款保障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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