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门日报 小编:范欣欣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5日
内容导读: 从现在起,海门市近千家农民合作社有了融资新途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有形产权首次纳入抵押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海门市召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改革推进会上获悉的。
承包土地可抵押贷款
从现在起,海门市近千家农民合作社有了融资新途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有形产权首次纳入抵押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海门市召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改革推进会上获悉的。
多年来,农民合作社普遍存在“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去年,海门市被纳入全省20家农民合作社融资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截至目前,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已经为全省359家合作社发放贷款4亿多元,有力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今年,省农委、省财政厅分别与省农行、省邮储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扩大了财政担保资金,增设了金融产品。其中,省财政安排4500万元,设立农民合作社融资改革担保基金。省农行设立“金农贷”专属产品,省邮储银行设立“富农贷”专属产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合作社融资改革。
据了解,今年的融资抵押范围有了新变化:允许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民宅基地及房屋抵押、农机具抵押、林权抵押、农户订单融资、渔船马力抵押、海域使用权抵押、互助基金担保、特许经营权证质押等弱担保、弱抵押措施控制风险,除了国家规定的费用以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及其成员、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渔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农业产业链上下游有供货合同关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等,均是此次融资改革的服务对象。海门市农经主管部门将向银行提供优质客户名单,做好后续的服务、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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