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节节升高,我省厉兵秣马备春耕也掀起了高潮。借着“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赋予我省先行先试的政策东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冲破农村农业金融贷款的“高寒区”,让越来越多的农民愁眉顿展。
银行 “输血”农业无后顾之忧
目前我省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型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但贷款难,尤其是“抵押担保难”,始终是制约我省农村金融服务提升的主要因素之一。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刘福军认为,推动以农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解决农村、农民的融资担保问题、构建完善的农村和农业担保体系的重中之重。能够促进农民资产变金融资源,吸引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领域。《暂行办法》的出台,解除了涉农金融机构因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无法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物而不能提供信贷支持的后顾之忧,为涉农金融机构拓展三农信贷业务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他说,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将继续运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窗口指导,督促和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贷款,并适时在全省复制推广。
法院 化解矛盾提供法律支撑
针对现行法律尚未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的问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晓晔认为,随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适时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条件基本成熟,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效力的认定是目前立法界正在积极研究的问题。省高院会高度关注这类问题,积极参与我省“两大平原”农村金融创新实践,及时研究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化解予盾,并及时总结经验向立法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为我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提供法律支撑。
点评
农业贷款难,难在没有抵押资产。农民除了房屋土地之外别无他物,而农村的房屋土地在以往缺乏法律与制度的认定,都不能作为资产形成抵押,
银行贷款没抵押收回就没抓手,贷款风险无法化解。《暂行办法》明确了我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贷款条件、操作流程和保障措施,司法部门面对新情况提出新建议,为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有效依据和政策支持。在全省全面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万事俱备,一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大幕即将全新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