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1日
内容导读: 日前,三明市清龙生态兰花有限公司老总赖张龙在原有嵩溪镇兰花基地的基础上,又在嵩口镇邱寨村新建一个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前段时间,赖张龙以兰花基地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物,获得清流农业银行100万元贷款,极大缓解了新基地建设资金问题,并成为清流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首位受益人。
日前,三明市清龙生态兰花有限公司老总赖张龙在原有嵩溪镇兰花基地的基础上,又在嵩口镇邱寨村新建一个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前段时间,赖张龙以兰花基地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物,获得清流农业银行100万元贷款,极大缓解了新基地建设资金问题,并成为清流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首位受益人。
去年,针对农村及台商企业有效抵押物少,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清流县政府出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贷款暂行办法》,农民或台资企业可以通过流转土地,抵押土地经营权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从而使土地潜能得到充分释放,解决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清龙公司位于清流县嵩溪镇塘背村,2010年10月开始从该村流转了100余亩土地从事兰科观赏植物、珍稀名贵植物种植及兰科药用植物开发。两年多来,公司投资了700多万元,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今年,赖张龙将目光盯向了铁皮石斛种植,规划种植300亩,首期需投入资金200多万元。赖张龙在农业局和农业银行等部门的支持下,很快用流转的土地办理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及时解决了公司发展资金的“燃眉之急”。